广州警察的十大困惑,  
  困惑之一:警察是万事通?  
  “有困难找警察”是一句充满温情的口号,在广州几乎无人不晓。然而,正是这样一句近几年来流行的口号,使警察的角色似乎失却了它应有的定位,警察成了一个电话就可招来的万事通。也因此,本来数量就严重不足的警察,还要用很多精力去对付鸡毛蒜皮的事情。  
  非警务报警占用大量警力  
  从几年前有了“有困难找警察”的这句口号,110报警中心的非警务求助电话就逐月激增,这些非警务电话包括各类民事纠纷、消费投诉甚至家庭事务等等。据统计,目前110报警台所接到的非警务报警已占总电话量的70%以上(一些地段派出所自行统计的数据更高,有的甚至达到90%以上)。这不但造成广州110电话线路负荷加重,报警电话不易拨通,也使得许多基层民警每日疲于应付大量的非警务工作和处理大量非警务纠纷事件,原本就警力不足的广州公安,更是雪上加霜。  
  停电断水找警察也没用  
  派不出人还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据民警说,很多“警情”他们去了也白去,因为太多的事根本就不是警察能管的,比如停电了、断水了、买卖纠纷、劳资纠纷等等,都是其它部门的事,公安局或派出所是完全没有办法处理的。长期让警察干这些事等于做无用功,徒费人力。“我们接受‘有危难(急)找警察’这个提法,但不能笼统接受‘有困难找警察’这个提法。”有警察说。话虽这么说,但110只负责接警,并不负责判断哪些该出警哪些不该出警,“有警必接,有警必出”是个大原则。因此,就是在今天,大批警察仍疲于奔波于各种鸡毛蒜皮的事务中。  
  一块钱纠纷让警察站了7小时  
  一位警察对记者说起这样一件事:有一天清晨,他接到110电话去处理一起吵架纠纷。当事双方一个是士多店的老妇人,一个是她的邻居小妇人,因为老妇人在收取购物款时多收了小妇人1元钱,结果两人发生争吵。民警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自掏1元交给小妇人让她走,哪知小妇人接过钱后即扔到民警脸上:“我缺这一块钱吗?我是要讨回公道!”然后继续开吵……结果是,这场1元之争足足吵了7个多小时,双方才各自悻悻收兵。这位警察硬在那里足足站了7小时!   
  困惑之二:谁能理解警察在压力下生理和心理的失衡
   
  广州民警普遍实行片区责任制,责任制就是指在辖区内要保证发案率控制在一个严格的指标以下的。这个责任制令基层干警承受着极大的压力。一位在广州某街道的派出所所长说:“我每天都希望在我睡觉的这几个小时不要被吵醒,但基本做不到。”他说,在他管的辖区内,一旦发生杀人案件、黄赌毒案件,甚至是发生火灾,他都要受到追究,说不准我这个所长一不小心哪天就下台了。”
   一位女警察对记者说,她丈夫以前也是派出所的一线民警,由于派出所警力不足,白天的日常工作已经是一个人干两三个人的活了,每天加班加点干10多小时不说,办起案子来更是几天回不了家。逢年过节以及有重大民间活动或者重大会议时,他还要参加保卫工作,别人家庭团圆之日,就是她孤独惆怅之时。而在没有保卫工作时,他又要参加全省、全市或者区分局的各类统一严打行动,超负荷工作和压力使得他丈夫身体每况愈下,血压比正常人高一倍多。现在他丈夫调到局机关工作后,血压立即降了下来,身体也日益好转。这位家属对记者说,如果她自己本身不是一个民警的话,她根本是不能理解丈夫工作的。
   高负荷高压力也让不少警察在家庭中不能承担应有的责任,他们对家庭充满无尽的内疚。
   
  困惑之三:“恶意投诉”难倒七尺之躯
   
  群众可以投诉警察是社会的进步。但是,总有这样一些人,完全从私利的角度去利用这一廉洁利器,让一些警察备感神伤。
   火车站一民警向我讲了这样一件事:为了尽可能杜绝炒票发生,警察对车站票厅进行了监控,派了大批警察盯着售票厅的每个角落,让混迹其中的炒票分子很难有机会下手。这一招很灵。炒票分子为了报复警察,他们便向110、运政部门、铁路部门、纠纷办、消委会等,凡是可以投诉的部门都拨打投诉电话,一句话,直指称火车站票厅炒票情况严重,警察不作为。结果呢?相关部门立即来人来电到派出所,要求处理或要求给予解释,派出所一时忙得团团转……“最后怎么样,我们还得按程序处理好这堆投诉,给各部门作出解释或者向领导汇报,要做一揽子案头工作,不知多少时间浪费在这上面了。”这样的投诉很多,警察称之为“恶意投诉”。
   一食客在菜里吃出蟑螂,即要求酒家赔款1万元,双方由此展开争执。警察接事主报警后到现场了解情况。如果警察处理处理不了这类事情,就建议事主拨打“12315”电话。正在火头上的事主一听即破口大骂:“你当什么警察,花了纳税人的钱为什么不干事!当心我投诉你!”尽管事主态度如此恶劣,这位民警还是好言解释,一直克制自己的情绪,并始终在一旁陪同吵架双方等“12315”的人来,在确认双方没有可能酿成治安案件之后才离开。
   忍气吞声的这名警察没有想到,那位食客在拿了酒店最终赔的500元后,一个电话打到有关部门投诉称,刚才警察处理这事情不公平,而且有可能收受酒店保护费之类,认为要严肃查处这样的“坏警察”。随后,上面立即来人调查,将这名一身疲惫刚回到所里的民警招来问话。“由于这人投诉的事情‘性质比较恶劣’,我写了好几天汇报材料,心情一直非常郁闷。”这事让这名警察很伤心,他说,此后他接到110报警电话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怎样做我才不会被投诉?”
   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要怎样做我才不会被投诉”已成为今天广州许多警察在处理任何事之前经常要想到的问题。一些警察因为怕被投诉而瞻前顾后,使“做多错多”的想法有所滋长。
   天河区某派出所一民警说,“群众维权意识增加了是好事,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有些人却做事不讲良心,说话不负责任,一句比一句说得严重。他们不知道,他们简单的一个电话,有时甚至会影响一个警察的一生!”
  持续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取消了,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我们却发现,社会盲流问题再次接踵而至:小偷得意地说,偷2000元以上要判刑,那我偷2000元以下,你能把我怎么样?大不了关几天我又出来了。面对小偷的得意,警察只能叹气:工作是市局管的,工资却归区里发,奖金则得找街道,这种“三级”模式让警察处处受制于人……  
  困惑之四:这些人该往哪儿送?  
  尴尬实录  
  警察:救助站门口排着长队,我们只好把小偷留在那里,但我们还没回到火车站,他们已经又回到火车站了,有些还是打的来的。  
  民警一下班小偷就四处抢  
  收容制度取消后,对盲流该如何解决,目前国家并未出台有关办法。而救助站由于经费等原因不能大面积收人,盲流问题再次突显出来,成为治安问题增多的一个重要诱因。  
  一民警说,“现在盲流全回来了,火车站地中海商场外,地铁出口处,车站对面的高架桥下,又成为盲流的栖息地。这些人在这里干什么?找吃啊,广场民警交接班或稍有松懈,这些人就会混入旅客中开始作案。”  
  上周五上午9时,火车站广场值勤的民警向记者讲了他那一夜晚的经历。“零时到凌晨4时,我们4名警察分守广场4个角,旅客们很安静,广场静悄悄,大都坐在地上睡觉。凌晨5时,有3名警察下班离开广场,剩下我一人正准备离开,这时麻烦就来了。先是东广场传出抢劫案,我往东跑过去发现,旅客行李已被抢走,旅客在那里哭。我刚准备指示他到报案室,西广场那头又有人抢劫,我只能一个劲往回跑,结果还是没赶上,眼睁睁看着一条黑影往地中海商场方向跑去。等我喘口气过来,又一对旅客在远处向我喊称包不见了……”  
  “他们让我们做了太多无用功”  
  民警说,“现在我们明知眼前的那几个家伙就是小偷,但如果他没有作案,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多把他们赶走,但赶出我们的辖区后,那边的警察也会同样的又把他们赶回来,长此以往疲于奔命。最后怎么办?还是用个车装一些到救助站,结果发现,救助站门口排着长队,那里也不是什么人都收的。我们只好把他们草草放下完事,但我们还没有回到火车站,他们就已经到了,有些还是打的来的。”“盲流让我们做了太多无用功!”民警如是说。  
  困惑之五:“三级”管理如何应对?  
  尴尬实录  
  警察的工资由各区财政解决,奖金由街道解决。有一次,警察对辖内一夜总会进行严查,当月他们的奖金就明显减少,连过年过节的慰问金也没了。  
  广州市现行的公安机关管理体系是,市公安局管的是系统人事和业务,各区财政支持公安局包括工资在内的各种费用开支,警察奖金或慰问金等则由所属街道解决。由于各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这种体制除了造成干同样的活收入却相差较大的问题外,更重要的是,警察做事处处受制于人,基层民警把这种情况称为“夹心饼”现象。“三级”管理体制令基层派出所处理很多事情都要考虑政府部门的关系和面子。比如一些街道上开的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等,都是可以为街道创效益的,但这些娱乐场所又存在极复杂的治安隐患和消防隐患,是上级机关要求基层派出所严打严查的。但一打一查必然会使街道的利益受损,街道总会找出各种理由到派出所说情。  
  一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曾经按照分局的意见对辖内一家夜总会进行严查,当月他们的奖金就明显受到影响,而且连过年过节的慰问金也没有了。民警说,有时他们真的感觉到工作无所适从,又要听街道的意见,又要听上级局的安排。而且由于管理体制的不顺,公安机关好多自上而下的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困惑之六:小偷对警察嘻皮笑脸  
  尴尬实录  
  小偷嘻皮笑脸对警察说:放了我吧,我刚出来几天,反正过几天我又出来了,你累不累啊!  
  量刑过轻:小偷肆无忌惮  
  被称为“神探”的警察小王对记者说:“抓了几百上千的小偷抢劫犯,让我最困惑的是,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被我抓过十几次的,这些人刚抓进去没几天却又回来了。”一次,他逮住一个小偷,将其死死地压在地上,一边取手铐准备将其铐住。这边小偷却嘻皮笑脸地对小王说,“放了我吧,王大哥,我刚出来几天,反正过几天我又出来了,你累不累啊!”一句话弄得小王哭笑不得。  
  由于目前《刑法》对偷窃犯罪在量刑上的过轻,使警察在打击惯偷惯犯上显得很无奈。据介绍,检察机关对广州火车站偷窃犯要在价值2000元以上才得以公诉。如果旅客有车票为证表明犯罪行为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可以降至1000元。  
  这个法律瓶颈让警察在打击犯罪时常常十分尴尬。警察介绍,现在的小偷非常狡猾,偷到1000元以下的钱物可以毫不戒备,因为他明知你公安抓了他也没用。一旦他偷的价值超过1000元,他会想方设法分解赃物,想方设法让你警察没法拿到证据只能放人。有些小偷甚至公开将超过1000元以外的钱物退还给事主,然后扬长而去。火车站广场就发生过群众和警察追小偷,小偷则一边跑一边丢钱,最后人抓到了,身上所偷钱不足1000元,因为取证比较难,最后只能放人。  
  取证困难:警察抓了又放  
  在打击“双抢”犯罪中,警察碰到的另一难题是取证。  
  民警介绍说,“双抢”案件举证必须包括事主、赃物和旁证,缺一不可。看上去非常简单的一个“双抢”案,要真正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实际很难。由于是“一对一”作案,犯罪分子在发现被警察追赶时,能跑则跑,不能跑则随手将赃物向花坛、下水道等处丢掉。就是你找回来,没有旁证证明是他丢的,就没法取证;许多事主怕遭报复,也经常不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而旁证就更难,相当一部分群众,往往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因为留滞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很多时候由于取证不足,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犯罪分子扬长而去。  
  老一辈摸索总结下来的经验,从来都是后来者工作的法宝。但随着公安工作转型期的到来,一直在学习前辈经验的警察现在却发现,自己已变得不会办案了;  
  虽然一辈子兢兢业业战绩辉煌,但“百功不抵一过”,一不留神便会阴沟翻船;!  
  都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法律对取证的要求也日趋严格,但在治安案件高发的广州火车站,却至今没有一台警用监视器!  
  肩扛一样的警徽,但一些非公务员编制的行业警察却总是摸着自己的口袋感叹,为什么别人的孩子可以天天去吃麦当劳,自家的孩子只能几个月才去一次?!  
  困惑之七:转型期的苦恼  
  尴尬实录  
  以前审一些顽固的犯人,可以用一些打骂之外的特殊手段,但现在不行了,他可以保持沉默,留滞又不能超过24小时,否则他就投诉你侵犯人权。可一个又一个案子在等着我们侦破……  
  随着警务规范化的推进,近几年出台了很多有关警察办案的新规定,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入所谓的“转型时期”。由于人员素质以及整体执法环境的一些限制,很多*作规范的*作性仍嫌不足,一时还不能与实际工作完全对接。面对这些问题,加上上级指导不及时,让一线警察显得有点无所适从。  
  一位警察感慨地对记者说,以前审一些顽固的犯人,虽然一直都强调不能打不能骂,但我们可以用一些特殊手段,比如“车轮战”、“连夜攻审”,或者让他承受皮肉外的精神痛苦,最后他们只好如实供出犯罪事实。“但现在不行了,他可以不说话保持沉默,你又不可以留滞他超过24小时,否则他就投诉你侵犯人权。但工作还要开展,案子还得破,怎么办呢?”这位警察说:“这时候我们最需要的是上级的指导,需要一些更为具体的办法,但是没有。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等着我们侦破的案子……”  
  相当一部分警察对此深有同感:“盲流问题也是这样。现在除非是他自愿,否则你就不能把他送到救助站,但出问题了这些人还是得由警察来管,派出所的留滞室关闭了,总不能把他们放在办公室里吧,而且也容不下这些人。往哪里送?哪里都不收怎么办?这些人赶也赶不走,哪有那么多警力天天看住他们?”  
  也有警察直言,上级局机关对基层派出所的具体指导少而且不及时。他们举例说,九运会期间在广州各处设立的治安执勤岗,执勤人员绝大部分是临时从各处抽调,甚至是由一些在职人员义务参与,九运会结束后,上级却没有对其去留及时作出安排,导致基层派出所的警力甚至保安力量无法正常补充,所需经费也不知如何安排,造成一些执勤岗经常没人执勤,形同虚设,结果出现不少治安问题。  
  困惑之八:百功不抵一过?  
  尴尬实录  
  要破一件大案,不但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还要冒着流血和牺牲的危险。但不管你获得怎样的成绩,也许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投诉,都可能把你以前的功劳一笔勾销。  
  每年都有不少警察因侦破一些大案要案或者工作成绩突出而获各项荣誉,但也有一些警察因过失、犯错而受到处罚。在这一荣一败之中,有着许多市民不曾了解的困惑。  
  许多基层干警在和记者交谈时都流露出这样的无奈:在警队,要破一件大案或者做好一件事情,不但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还要冒着流血和牺牲的危险。无论你费了多少心血,获得怎么样的成绩,一旦不慎出了一点问题,有时候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投诉,你以前的功劳都可能一笔勾销。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百功不抵一过”。  
  一位警察向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某警队一位十分优秀的刑警因多次成功破获大案而屡屡受到表彰。去年他连续加班,又破了一个特大爆炸案,按常理,要获个三等功甚至二等功都不成问题。但由于他为破这个大案连续几天没回家,其妻满腹怨气,他刚回到家两人便大吵一架。这位刑警在十分苦闷的情形下喝了酒,接着便开车到深圳办事,不料在路上发生车祸。对方不知怎么知道他是警察,便投诉到公安局。当时恰逢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他没有任何解释的余地,立马就被“炒”掉了。此事发生后,许多同事都觉得难以理解,同时也十分婉惜失去一位优秀的同事。他们说,上级领导为什么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酌情作出处理呢?  
  也有警察反映,现在对警队的要求特别严格,但保护警察的法规和措施却不够,惟一的一部《人民警察法》,内容也是规定的比保护的多。警察一旦被投诉,有关部门以及上级领导都会首先认为是警察有错,再加上“百功不抵一过”的想法,使得一些基层警察为了保住饭碗,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有的警察甚至滋生出这样的心态:“做也死,不做也死;做得越多,死得越快;干脆就不做,慢慢死算了。”  
  一位警察承认,现在许多警察在处理治安事件或者刑事案件时,都像被一条无形的锁链缚住了手脚,不敢放开来做,凡事小心谨慎,甚至是能推就推,这样子工作能干得好吗?  
  困惑之九:科技强警步履迟缓  
  尴尬实录  
  国外的警察常以现场录像作为证据给疑犯定罪,但广州连火车站这样案件高发的地方都还没有一台警用监视器,这事连警察们自己都觉得费解。  
  很多市民明明看到小偷或抢劫犯被警察抓了,但不多久又发现这些家伙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他们认为一定是警察内部有问题。对此,基层警察有苦难言。他们说,不是不想把他们绳之于法,实在是取证有困难。一些违法犯罪人员正是抓住这点,作起案来肆无忌惮,甚至可以说不怕警察。  
  有警察说,在国外,警察的装备是十分先进而且实用的,他们身上和车上都装有闭路监控装置,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可将犯罪嫌疑人的一举一动都拍录下来。有了录像这一强有力的证据,很快就可以将其定罪。而在广州,“科技强警”这一口号喊了许多年,但警察的高科技装备到底强了多少,基层警察心里最清楚。他们说,不要说警察随身携带摄像装置,就是只在警车上安装都未能实现。  
  一位警察说,那些小偷小摸以及抢夺的案件取证最麻烦,但这些小案子与普通市民的关系却是最大。有一次他在火车站广场一带巡逻,看见一名男子将旅客的手袋偷走后迅速转给另一名同伙。当他冲过去将该男子一把扭住后,其同伙却已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审讯时,该男子死活就是不认,由于证据不足(没有了物证,人证也不充分),在关押审讯了24小时后,警方只好将其释放。第二天,这名男子又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车站广场上。“如果当时有闭路摄像将他作案的过程拍下来,马上就可以送他进看守所……”警察摇着头说。  
  一些警察提出,为每名警察配备摄像系统在目前来说是不现实的,但可以先在一些重点区域安装,比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广场以及售票厅、候车室等。但问题是,现在就连广州火车站这样案件高发的地方都没有一台警用监视器,这事连警察们自己都觉得费解。  
  另外,一名普通警察每月的行政费用只有20元额度,这其中还包括了水电费、纸张费、汽油费等日常开支。办案经费的不足,使得警察在面对一些需要到外地进行取证或作笔录的案件时,常常只能选择放弃。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困惑之十:行业警察待遇偏低  
  尴尬实录  
  很多市民都知道,广州火车站的警察是最辛苦的,但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收入却是各种警察中最低的。一位已工作20年的警察,每月到手的钱才1400块!  
  已当了20年铁路警察的老李十分健谈,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有个忌讳,谁要是跟他谈收入,他就会发火。记者日前访问他时,就领教了一次他的肝火。“别提钱的事,要提今天就别采访了,铁路公安要说到报酬,这工作就没法干了!”  
  几经周折,记者还是打听到了老李每月的基本收入情况:扣除养老保险、公积金、个税等,老李每月能拿到手上的钱大约是1400元,再扣除600元的供楼款(单位提供的低价房),就只剩下800元。老李的爱人也在铁路上工作,由于工种一般,每月收入不足500元。老李的同事说:“老李家里还有一个老人,一家4口,这1300元哪里够用?虽然这些年也熬过来了,但生活质量怎样是可以想象得出的。”  
  采访中,好几位铁路民警对记者抱怨说,别人家的孩子可以天天上麦当劳,我们却几个月才敢去一次……  
  一位有着“破案能手”称号的铁路警察在提到收入问题时乐呵呵地说:“还好,今年破了一个特大案,对方单位送给所里一大笔慰问金,领导奖了1万元给我。如果没有这笔意外之财,我想我现在存折上的数目肯定还只维持在几百块的老样子。”  
  但他旁边的另一位铁路警察提醒记者说:“我们碰到这种奖励的机会是非常少的,他是‘能手’,也是好几年也轮不到一次,普通警察就更别想了!”  
  这番话听起来让人倍感心酸。  
  火车站民警这种低收入的状态让一些带队伍的干警满腹忧虑:“在这样的低收入状态下,面对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我们实在很难保证民警百分之百不出问题!”  
  据透露,在广州火车站,一名偷窃技术中流的小偷每天可以偷到上千元。了解这一事实,我们或许更能领悟上面这句话的分量了。  
  肩扛一样的警徽,干的活一样多,只因为有公务员背景和企业背景之分,行业警察的收入远远低于广州公务员的平均收入。除了铁路警察,港口公安等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这让很多战斗在一线的基层民警既无奈又失望

随着形势的发展,公安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维护警察权益工作正越来越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通过近年来我们清河分局的公安实践,以及对警察维权工作所进行的专题调研,使我们深深地认识到警察维权工作的重要性。警察维权工作对应的是一个特殊群体,它关系到这个特殊群体中的每一个人的利益,关系到能不能凝聚警心,能不能使队伍形成合力,能不能最大化地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所以近两年来,我们一直将这一问题纳入分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研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从“当前哪些警察权益易受到侵犯”,并细致分析了“为什么警察权益会受到侵犯”的原因,直至采取相应的对策,“怎样避免和减少警察权益受到侵犯”,使这项工作得到初步落实。

一、警察权益被侵犯问题面面观

    当前形势下,基层所队和基层民警是警察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的最敏感的末梢神经,在他们身上反映出来的问题比较集中的体现了当前警察权益所处的现状。去年底,我们局班子就警察维权工作对部分基层所队作了一次调研,结果是超出我们预料的:因为我们看到基层民警的合法权益所受到的伤害是最重的。当然,这种伤害由来已久,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警察权益所受到的侵犯既有来自系统内部的原因,也有来自社会外部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警察人身权所受到的侵犯。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受得最多的委屈就是无端被不知情的或对公安机关有成见的群众的谩骂、殴打。用一名派出所民警的话说,包片民警没有不挨过骂和挨过打的。他们已经对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习以为常。二是警察名誉权所受到的侵犯。这种名誉权的侵犯多为无理上访所引起的。个别“专业”上访户、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一些人,抓住民警一点执法上的漏洞或程序上的错误纠缠不休,甚至采取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法,恶意侵犯警察的名誉权。三是警察执法权所受到的侵犯。对公安机关有帮助或掌握控制公安机关住房、财经、后勤保障的部门,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进行了事实上的干预,他们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的一些诸如征用土地、强迁等非警务活动,使正常的执法权受到侵犯。出现执法中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没管好或管得不到位。四是警察受教育、福利、医疗等方面权益所受到的侵犯。因受地区经济的影响、公安经费短缺等因素影响,造成警察不能享受正常的在职教育、常规训练、休假等。医药费、警衔津贴、超时补助、保险费、工伤医疗费、服装费等不能得到保障。五是身体权所受到的侵犯。因警力不足和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经常超负荷运转,民警绝大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后勤保障不到位也是造成民警身体受到伤害的直接因素。在执法办案中警用装备如果不能得到保障,民警受到身体伤害的可能性更大。比如民警堵卡中必须使用的防弹衣等。

   这五个方面,只是当前我局归纳总结的五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还不能代表全部。但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民警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成为制约公安队伍发展,影响公安战斗力提高的不利因素。

二、导致警察权益被侵犯的主要因素

    抛开一些经费不足、警力不足等一些客观因素导致警察权益所受到的种种伤害,仅从为什么我们警察处在对敌斗争的第一线,饱受酸甜苦辣,不惜流血牺牲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为什么得不到一些社会团体和群众的理解,警察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我们作了一些粗浅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因素:

我们认为,一是宣传导向的偏颇。虽然我们队伍中有一些害群之马,但总体上是好的。可社会上私下流传的、包括一些小报、媒体对公安机关带有负面影响的案例的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也有我们正面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喜欢做实事,不喜欢宣传自己,更不会包装自己。二是非警务活动的干预。这是公安不能正常执法的症结所在。来自各方面的力量,使公安机关的工作受到牵制,难以自控。像灭犬、计划生育、征地、强迁等指令性由公安机关介入的工作,极容易造成警民摩擦,使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降低,形成警民对立情绪,暴力抗法、伤害民警的事也因此屡有发生。三是亚文化的误导。我们发现近年来个人利益之所以占主导,社会公德意识的减弱,与亚文化的误导有一定的关系。无法无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等不正当的行为,在个别影视剧、刊物里被推崇为高尚的东西,对人们起到了不良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四是法律法规不尽完善。随着形势的发展,对维护警察权益的法律法规出台的很少而且不够全面。监督机制与保障机制不能并举,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机制不能同步,造成警察在执法中的举步维艰。

三、怎样保护警察权益不受侵犯

   说实话,警察不受到侵犯是不可能的,应该说我们努力的方向是怎样将民警受到的侵犯降至最低。在这方面,从公安部、省厅和市局近一两年来都积极努力地做了一些具有探索意义的工作。像我们铁岭市局成立的警察权益保护协会,对警察维权确实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从我们近一两年的我们清河分局的工作实践看,在维护警察权益上取得了一点收获,但不能算是经验。我们针对清河区的实际情况,在警察维权工作上确定的主导思想是:以各级公安机关组织牵头开展这项工作,不等不靠,创造条件,解决当前存在的影响维权工作的难点问题。因为我们考虑到维权工作不是一个人两个人所能解决的问题,主要要靠有组织的形式来治理。当然,还有一些受客观因素影响大的问题没能解决,但我们在积极想对策,找办法,制定中长远计划逐步解决。

    我们在维权工作上采取的办法主要抓好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的工作。

    在对外上,我们注意协调解决了三个关系:

    一是解决好执法为民与权益保障的关系。尽管我们的执法环境相对复杂,一些群众觉悟较低,但我们通过采取种种亲民、爱民、助民等活动,改善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取信于民,提高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满意度,以此来赢得更多群众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对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出现的群众 " 无理投诉 " ,要还民警一个公道,让民警不委屈。对恶意伤害民警的诽谤、诬告等行为,坚决予以处罚,为民警撑腰,给民警打气,狠煞这种不良之风。

    二是解决好监督查处与保护民警的关系。我局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在查处民警与群众发生的纠纷或利害冲突时,纪检督察部门先期介入,不光要去查处和监督民警是否违纪,还要行使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的职能。即发现民警权益受到侵犯,同样要记录在案,据理力争,保护民警。民警受到侵害,也要追究对方的责任。我们首先将民警看成一个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而且有法律赋予的职权,但绝不越权。

    三是解决好公安机关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我局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说出我们的想法和打算,最大限度地赢得他们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和杜绝非警务活动,尽力争取财务经费方面的支持。努力创造一个好的执法环境。可以说,我们这方面工作做得还很到位,近半年来区委区政府未安排过我们进行大规模的非警务活动。在公安经费保障上也做出了最大努力。

    在对内上,我们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结合。我们在抓好从严治警工作的同时,建立了民警身体健康检查疗养机制。我们深知,健康的身体是民警立足岗位、充分履行职能的首要前提,是更有效地保护自己、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必要条件。每年的经费再紧张,民警的例行体检也要进行。这次大练兵活动中我们也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很多有效的办法,强化民警的身体素质。

    二是考核考评机制与公平竞争机制有机结合。我们在狠抓民警日常工作的考实考严、规范民警行为的同时,创造公平的竞争机制,任人唯贤,唯才是举,让民警感到工作权益和政治权益均有保障。

    三是执法为民教育与自我防护教育有机结合。既大张旗鼓地开展执法为民教育,也对民警如何自我防护、树立维权意识进行有意识的灌输。使民警养成保护自身利益的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如我们系统地组织民警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对有关章节作了专门研究,使民警在维权上找到了法律依据。

     四、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在警察维权工作上做哪些工作

     一是尽快制定警察维权方面的严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二是针对我区的特点,尽可能少地安排大型警卫任务,不够规格的警卫要压缩,慎用警力,以减小对本局正常工作的影响;三是尽量避免安排一些大的支出款项,以尽量保障基层经费。

    相信经过上下共同努力,警察维权工作一定能真正落到实处,警察的合法权益也一定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障。

政权在老百姓手里,警民关系自然就好了。
政权在特权阶层手里,警察天天给老百姓磕头,关系也好不了。
你想啊,政府养了公安,你不听他的行吗?
我们的业务中,很大的比例都是在替政府背黑锅的。
前一个小时在“欺压”百姓,后一个小时,跟百姓说我是为你好,当老百姓是傻B啊!
形势的发展,决定了既得利益阶层要加紧盘剥中低阶层百姓的利益,大家不要以为自己是中产阶层,在不远的将来,我们的地位将介于无产阶级和低收入阶级之间。
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其实就是劫匪和百姓间的矛盾,我们的角色就是帮凶。
听说过帮凶和被抢的人之间关系融洽的吗?
别一厢情愿了!
历史从来都没有给警察留有一席之地!
有的话,也都是妨碍历史前进的角色!
为了生活几乎不睡
点头哈腰就差下跪;
日不能息夜不能寐;
单位有事立马到位;
屁大点事不敢得罪;
一年到头不离岗位;
劳动法规统统作废;
身心憔悴无处流泪;
逢年过节家人难会;
工资不高还装富贵;
稍不留神就得犯罪;
抛家舍业愧对长辈;
身在其中方知其味;
不敢奢望社会地位;
全靠傻傻自我陶醉;
.警察用语

您好、请座、请喝水,您有什么事?
您找的人不在,有事要转达吗?
您不要着急,慢慢说。
您要反映什么情况?
请您详细谈谈事情经过。
请稍候,我现在就办。
请您签字。
您的手续缺这几项,请补齐后再来,请谅解。
对不起,您这事不归我办,请到xxx办理。
按照xx规定,您的(证、照、薄)不能办,请谅解。
您好,请出示您的证件。
情况已经查明,请收好您的证件。
您好,这里是xxx派出所,请问您有什么事情。
我们正在执行任务,请您配合。
我们一定会抓紧调查,尽快给您答复。
对不起,我们还要调查一下才能答复您。
您慢点讲,我记一下。
您的电话打错了,请拨xx号。
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为切实解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旋律,派出所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向兄弟单位借鉴,推出“十心工作法”具体如下:  
    接待群众——热心。群众来所办事、报案,接待要热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选择。
    服务群众——尽心。群众的利益无小事,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为群众服务做到竭心尽力。
    联系群众——真心。畅通警民联系渠道,向群众公布派出所、警务室、责任区民警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做到有呼必应。
    听取意见——虚心。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好的建议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对待工作——细心。受理群众来所办证做到认真仔细,实行“手续齐全,一次办成,手续不齐,一次说清”,用心细致地工作,避免群众无谓的损失。
    改进工作——诚心。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敢于向群众亮丑,真心拿出整改措施,并贯彻落实,接受群众监督。
    为民办事——放心。派出所窗口实行服务承诺,即代办服务、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
    查处案件——公心。查处治安案件、调解各类纠纷、侦办伤害案件公道公正,公开透明。
    解答问题——耐心。对待群众咨询求助,耐心解释,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办事结果——称心。让来所办事的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处警失误

1、询问不到位,询问要点抓握不准,贻误战机。
    少数民警在处置时,因经验不足,时间仓促等原因,到现场后未能正确询问,或询问内容粗糙,或询问对象弄错,对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地点或重大安全隐患没能及时问得出来,导致贻误战机。
    2、语言内容不当,造成群众围攻。
      处置各类警情,应注意不同警情下使用语言的技巧,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能乱说,该这样说的不能那样说,更不能随便开一些不合场合的玩笑,例如:某地一民工因讨工资不成,爬上一塔吊扬言自杀。处警民警到现场后,以为当事人在上面听不到,就随口开玩笑说“跳就跳吧,吓唬谁呀”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在场家属的强烈不满,追着民警要打,造成工作被动。
    3、语言口气不当,造成群众不满。
     由于处警量大,个别民警产生厌烦情绪。如不注意心理调适,不注意使用语言的口气,极有可能出力不讨好。特别是不同性质的警情交叉处置时,民警心理状态一时难以转变,有可能带“气”出警,误伤群众感情。比如刚处理完一起“不讲理”的纠纷,接着再去处置群众求助,民警情绪如不能及时调适,到了新现场,就会显得态度生硬,让群众觉得没有人情味。
    4、语言表达不适时。
      对当场发生的纠纷,不听陈述,随意表态,就有可能造成当事一方或双方不满,扩大事态。有经验的处置民警对现场发生的纠纷,一般不会当场随意表态,而是耐心听取各方陈述,在听完陈述,简单调查的基础上,再分别做工作或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处理。调查者据说,就是在美国巡警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也要“耐心听他们分别讲故事”。可见,耐心听取陈述是首要的,听完陈述一般也不要随便表态,因为表态会不可避免地否定一方,肯定另一方,如何双方都在气头上,被否定的一方必然会对民警不满,甚至横加指责,与民警产生对立情绪,导致处置陷入僵局。但对于打人、毁物这两种情形,要态度鲜明地及时表态。
    5、无语言。
      对当场发生的违法行为,处置民警应尽可能地予以阻止,有的或由于事发突然没有心理准备,或由于警力不足,或由于其它原因,未能制止,应在言语上大声呵斥制止。如何连制止也不知道运用,受害方会误认为民警在有意袒护对方,转而把矛头对准民警,造成被动。

上一页